足球扫盲|国安沧州禁区内连续手球到底谁手球?
有人问,大胜之后,不骂李明还能说点什么?咱们就说说裁判。
在中国足坛,裁判是永远的话题,只要你愿意骂裁判,没有人会反对。很多时候,主队骂裁判,客队也骂裁判。
说句实话,中国裁判水平虽然不高,但相对来说,还是比球员和球迷的水平高那么一丢丢,不然中国裁判也不会去世界杯赛场了。
(资料图)
昨天国安和沧州的比赛,沧州队曾经打进第三球,差点就把国安又拉下水。但那个球最终通过VAR的介入被判手球在先。通过直播时VAR镜头的呈现会发现,那个球的疑点在于,国安的阿代米和沧州的洛卡迪亚先后手部触球,但最后只判了洛卡迪亚手球。
可以想见,赛后,自然又是一边倒的对国安的声讨,说国安依靠主场哨,逃过了点球。
当然,国安球迷也会反辱相讥的说,“上一轮柏佳骏的手球XX马宁也没判,怎么不看国安吃亏的时候?”
对了,人家都说“国安配马宁,能赢阿根廷”。殊不知,其实国安球迷也骂马宁。
但其实,所有人都骂错了,这一轮的主裁判沈寅豪,在这个手球判罚上,一点问题都没有,上一轮马宁在手球判罚上,也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要骂就骂自己不懂球吧。
昨天,还有球迷赛后跟北京主场「ID:bjzhuchang」说,“某某TV的解说员说阿代米是无意手球,所以不判。”
正是因为这句话,我们才决定今天来说说裁判,说说手球规则。
因为,根本就没有“无意手球”和“故意手球”的概念。这个概念是老黄历了。
为什么废止了?因为“有意”还是“无意”只有手球球员自己知道,裁判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,怎么判定是“有意”还是“无意”?
关于手球到底“有意”还是“无意”的最大一次争议来自于98年世界杯上,当时意大利和智利队的小组赛,凭借智利双萨的进球,上届亚军意大利眼看小组赛首场比赛就要挂彩回家了。这个时候,集万千球迷宠爱于一身的巴乔挺身而出,他的一次威胁不大的传中打中了智利队后卫的手臂,裁判果断判罚点球。而巴乔也操刀稳稳的罚入点球,拯救了意大利,媒体也评价为是巴乔完成了上届世界杯射失点球的救赎。
但赛后,关于这个点球到底是“有意”还是“无意”,争论不休。当时很多人都认为,巴乔是故意把球往对方后卫的手上踢。反正从理论上来说,这种可能是成立的,以巴乔的脚法,就是故意往对方手指甲盖上踢,也是一踢一个准。
从那以后,国际足联就开始研究手球犯规的规则。后来又出现了所谓“球打手”还是“手打球”的说法,也就是到底是“被动手球”还是“主动手球”,被动手球就是手没动,被球碰到,而主动手球就是手动了,碰到了球。
但这个问题又产生了,无论你手动没动,球在动,那任何一次手球都可以说是球打手,这一下又说不清了。
最后,国际足联不断研究调整认为,无论是“故意”还是“无意”,无论是“主动”还是“被动”,都是从手球球员的角度出发,既然从这个角度判断不了,那就换个角度。也就是“是否获利”。
如果你的手臂扩大了防守面积,把球挡住了,那就是手球犯规。不去管你有意无意,主动被动。这次规则的调整是从结果来考虑,而不是从动机来考虑,虽然不够人性化,但其实公平了很多。
但绝对的公平也会找来吐槽,因为足球场意外事情太多了,一般情况下,球员禁区里防守会把手背在后面,以防“扩大防守面积”,但是即便如此,球还是有可能打到手。因为你就算手背后,如果你防守传中的时候转身或者侧身的话,也能打到手。而且,有时候球突然过来,弹了一下,打在手上,这也是扩大防守面积,还是手球。
但球员就慌了:我怎么知道球弹到哪里?
于是,2019/2020赛季,国际足联公布了新的手球犯规规则,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说明,这个说明类似于我们法律里的“司法解释”,也一直沿用到现在。
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解释是:球触碰队员自己的头或身体(包括脚)后直接接触了手或者臂部,不视为犯规。球接触距离很近的其他队员的头或身体(包括脚)后直接接触手球队员的手或者臂部,不视为犯规。
这一条就解释了,昨天国安同沧州比赛,阿代米和洛卡迪亚先后手球,为什么洛卡迪亚犯规而阿代米不犯规。
重新回看VAR发现,对方的角球发出来后,在国安和沧州球员争顶时,球有一个轻微的极小的变线,然后碰到了阿代米的手臂。
这个球的判罚在于:第一,球在碰到阿代米之前是不是碰到了“其他球员”。第二,球是不是“直接”碰到阿代米的手臂。第三,阿代米和争顶的球员是不是“距离很近”。
第一点从VAR看,是有一个极小的轻微的变线,应是碰到了其他球员,哪怕是只碰到了头皮或者头发,也是碰到了“头或身体”。
第二点,球落下来后,没有再碰到其他任何人和物品,属于“直接接触”阿代米的手臂。
第三点,阿代米和两队争顶球员距离也就在一两米以内,可以认定为“很近”。
因此,阿代米不算手球犯规。
而洛卡迪亚倒霉就倒霉在,球反弹过来之前,碰到了门柱。
因为碰到了门柱,球不是触碰其他球员后“直接接触”洛卡迪亚,因此,洛卡迪亚是手球犯规。
有人可能会说,阿代米手球可能是他反应不及,但洛卡迪亚也反应不及啊,因为碰到门柱后球反弹的非常快,球速比阿代米触球时的传中球球速还快呢。
对不起,你可以这么认为,但规则里没说让裁判去测算球速。所以,根据最新的规则,无论阿代米和洛卡迪亚是“有意”还是“无意”,是“主动”还是“被动”,都无所谓,谁让洛卡迪亚不是“直接接触”手臂的呢?
从这个规则上,也就解释了,上一场国安同申花的比赛,柏佳骏在解围时的那个手臂触球的判罚也是正确的,柏佳骏同样没有手球犯规。
慢镜头显示,也是双方争顶,球碰到柏佳骏的肩部后有一个很细小的变相然后砸中手臂。这个球,无论前面双方争顶球员碰到没碰到,关键是先碰到了柏佳骏的肩部,再碰手。这是规则中的“球触碰队员自己的头或身体后直接接触了手或臂部”。
可能有球迷会问,那肩部算不算手球。当然不算。国际足联的规则把“手臂”界定的非常具体。就是从你胳肢窝画一条水平线,线上是肩,线下是手臂。
也就是说,国安最近两轮遇到的三个手球,裁判的判罚都是正确的,国安没吃亏也没占便宜,申花没占便宜,沧州也没吃亏。
在国际足联的最新规则里,以上这条“反弹规则”只是手球特例规则之一,另外还有两条。
一个是:手球队员的手或臂部距离身体很近且没有不自然的扩大身体范围;
另一个是:队员倒地时手或臂部处于身体与地面之间以支撑身体,且手臂没有向横向或纵向展开。
解释一下这两条。第一条中的关键是“距离身体很近”和“不自然的扩大身体范围”。其中“距离身体很近”其实完全是看裁判的自由裁量,他觉得近就近。但“不自然的扩大身体范围”,规则中是有解释的——手或者臂部处于肩部以上或肩部以外。
大家还记得以前巴坎布防守角球的时候,曾经有过手球犯规。那就是巴坎布起跳的时候,把手抬起来,导致“手或臂部在肩膀以上或以外”,这就被认定为“不自然的扩大身体范围”,所以是手球犯规。
但这个规则也受到前面“反弹规则”的特例保护。就是说,比如巴坎布先跳起来争顶头球,结果没顶好,头球顶在了自己举起来的手臂上,那么不算手球犯规。
再解释一下第二条。这一条举例说就是,后卫在禁区内摔倒或者铲球,用手臂做支撑,这时碰到了球,那不算手球犯规。但是如果支撑身体的手臂在地上瞎划拉,碰到了球,就算手球犯规。因为“划拉”就是“向横向或纵向展开”了。
因此总结一下手球犯规的几个要素:
第一,手是不是处于肩部以上或以外;
第二,自己或其他球员是不是有触碰导致反弹而不是主动顶球(如攻门或传球);
第三,是不是距离触碰球员特别近;
第四,是不是反弹后直接接触球员手臂
手球犯规的规则,大伙儿应该明白了吧。以后再骂裁判的时候,对应一下规则,看看裁判判的对不对再骂。
另外,特别希望各家TV和视频网站,在转播比赛的时候,给解说嘉宾考考试,让他们自己先知道知道规则,别拿90年代的“故意手球”和“无意手球”来说事,显得自己特别不学无术,还会误人子弟。